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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52: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连平县税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邮编:517100,联系电话:0762-4335571,传真:0762-43355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连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以构建公开透明、高效廉政的税收执法环境、树立税务工作优良形象为目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组织人员参加河源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着重培养业务骨干。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流程规范,安全准确。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连平县税务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求,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条目,明确公开内容,确保规范明确。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大厅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税收政策与税收数据等信息。2020年连平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合计61条,其中非正常户公告8条、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6条、委托代征公告5条、其他通知公告4条、税收统计12条、招标公告4条、中标公告2条、其他公告8条、其他信息8条。

(三)积极抓好平台建设扎实做好“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关注“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掌上新平台”。抓好连平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在市税务局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连平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构建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辐射面。加强县税务局各办税大厅电子宣传屏、电子触摸屏信息公开建设,及时对税收政策、动态报道、税务园地等进行更新,向外界展示了税务系统良好的工作形象。

(四)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连平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加强监督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市税务局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将市税务局绩效考评目标任务分解到县税务局相关部门,以严格的绩效管理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由县税务局办公室统筹,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连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做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在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9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3

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2

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576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连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河源市税务局和连平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连平县税务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大力抓好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确保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税收实际工作情况,创新培训方式,组织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使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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