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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03: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热点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2021年,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过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部门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电子和纸质邮件或者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等多种渠道提交申请。2021年,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专人专岗高质量开展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精细服务质效,依托税收数据优势,分级分类开展政策精准辅导,多渠道提供涉税费咨询服务,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线上专题培训,深化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其他执法信息实现集中统一公开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税费政策,全面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的作用,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条例》规定,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严肃监督执纪,加大通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博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队伍素质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下一步,博罗县税务局聚焦高质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对标省市局培训标准,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发挥“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确保“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取得实效,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政治能力、业务水平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监督保障、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等薄弱环节,进一步明晰思路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热点信息及时回应公众热点,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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