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保障和监督机制
依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全面落实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信息发布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统一规范表证单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中的惠城区栏目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类别的信息内容,在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的同时,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推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税收重点工作,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回应、信访工作、舆情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众信息诉求。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收到局长信箱16件,均已办结。
(三)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大力拓宽政策宣传形式
紧抓重点政策脉搏,紧扣社会关注热点,不断探索税收宣传的新形式,开展多类别政策宣传项目,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高质量推进。一方面,成立网格税宣志愿服务队和惠城税务新媒体工作组,促进税收宣传与新媒体、新载体的融合,将税收宣传服务“多样化、网格化、精准化”,发挥税宣品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制作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专题节目和宣传信息,多角度展示惠城税务部门深入推进各项政策宣传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应。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举办纳税人培训8场,共1079人次;工作成效获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惠州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及政府部门官方报道175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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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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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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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和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回应公众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惠城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多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用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12号,邮编:516007,电话:0752-253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