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惠州市税务局 > 惠城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7: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保障和监督机制

依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全面落实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信息发布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统一规范表证单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中的惠城区栏目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类别的信息内容,在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的同时,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推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税收重点工作,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回应、信访工作、舆情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众信息诉求。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收到局长信箱16件,均已办结。

(三)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大力拓宽政策宣传形式

紧抓重点政策脉搏,紧扣社会关注热点,不断探索税收宣传的新形式,开展多类别政策宣传项目,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高质量推进。一方面,成立网格税宣志愿服务队和惠城税务新媒体工作组,促进税收宣传与新媒体、新载体的融合,将税收宣传服务“多样化、网格化、精准化”,发挥税宣品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制作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专题节目和宣传信息,多角度展示惠城税务部门深入推进各项政策宣传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应。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举办纳税人培训8场,共1079人次;工作成效获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惠州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及政府部门官方报道175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7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8

12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7

3414

行政强制

8

-1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6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惠城区税务局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和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回应公众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惠城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多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用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12号,邮编:516007,电话:0752-2536131)。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