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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15: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城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区政府和上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

惠城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惠城区税务局网页日常管理,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政务信息,同时共计发布通知公告21条。二是通过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广东税务”“惠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发布政务信息98余篇次,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稿件合计20篇次。三是依托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阵地,及时向纳税人和广大群众公布有关涉税事项,实现了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许可事项公开、社会监督公开。四是及时回复局长信箱来信案件16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公开了惠城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包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受理程序、监督程序、资料表格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办结。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每半年对区政府网站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减税降费栏目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费(金)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6方面内容进行更新,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2条,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学习政策、运用政策。

(四)加强平台建设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机制,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来,惠城区税务局公开了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告10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定期定额公示10条等执法公示信息,且全部按公示要求隐藏纳税户身份证信息关键位数;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各栏目和权责事项信息表,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增强了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完善监督保障

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管理,结合依申请公开、对外提供信息、网站栏目公开、新闻稿件宣传等不同类别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性质,制定不同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审批表格清单,做到“公开必审核”,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职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56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途径不断优化和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仍存在业务流程需进一步规范、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等问题。对此,有以下改进措施:

一要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公开水平。规范受理、处理、保密审查、答复以及保存调阅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明确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响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二要积极宣传引导,维护纳税人权益。以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和拓展政务公开途径,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不符合依申请公开部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建立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互通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设。

三要抓好方法创新,提升工作质效。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基层实际情况,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以新媒体渠道为重要抓手,创新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以便于纳税人缴费人获取和理解的方式推进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惠城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3号,邮编:516003,电话:0752-253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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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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