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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49: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3号,邮编:516003,电话:0752-25369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惠城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惠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回应关切,做好主动公开。惠城区税务局围绕税收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在惠城区税务局网页共计发布通知公告38条,内容涵盖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依托办税服务厅,做好税收业务知识、税收法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和答疑解惑工作,综合运用图解、问答、举例等形式,增强解读趣味性、可读性。组织对外宣传辅导190余场(批)累计覆盖纳税人超过3.4万户次。

(二)畅通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做好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的办理,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与沟通,及时准确、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处理和答复,均已办结。

(三)加强审核,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全年共计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3条。

(四)动态维护,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发布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传达重要税费信息。2023年,通过惠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委托代征公告3条、定期定额公示12条。

(五)深化意识,严格保障监督。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政务公开电话、局长信箱等多种方式,落实好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多渠道收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同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63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惠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惠城区税务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以及内容发布等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同时严格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公开工作质效。是拓宽渠道,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三要抓好方法创新,提升工作质效。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基层实际情况,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以新媒体渠道为重要抓手,创新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以便于纳税人缴费人获取和理解的方式推进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惠城区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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