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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43: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及惠阳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和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基础上,通过发布新闻稿件、制作新媒体作品等方式在各大官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开。三是提升基础信息公开。依托官方网站及时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健全机制,抓好常态化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加大数据共享,提高政务公信力。依法依规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依托惠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惠阳区”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官方网站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配合市税务局做好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作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作品,持续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

(五)监督保障

持续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有序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中,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税务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持续加大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水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2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和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宣传内容以政策和服务宣传为准,容易出现同质化情况,精品内容创作较少。

2022年,我局必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渠道,明确网站、栏目的职责划分,确保按时按质更新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到我局进行授课,促进政务公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水准。三是始终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政务新媒体建设。立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情况,制作税费政策解读、业务操作流程等新媒体作品,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做到为民公开、公开为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度惠阳区税务局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惠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演达二路13号,邮政编码:516211,电话:0752-3821841-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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