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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8: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发挥办税服务厅、官方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窗口作用,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公开事项内容。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线上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影响力扩大普及面,线下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有效提升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各部门协作沟通,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提高执行力,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和规范相关流程,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信息送审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二是自觉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税务网站内容管理和运行维护,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时限按范围按质量公开到位另一方面,以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依托,结合税宣进校园、税宣进社区、汇算清缴讲堂等形式,重点对税费优惠政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等内容进行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兴税平台的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培训班,提高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及公开流程,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的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策公开够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与便民性需要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迅速进行整改,一是全面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范政务信息获取、保存、公布等流程,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及有效性。三是完善信息采编、发布、审核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邮编:516800,电话:0752-789691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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