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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6:3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在上级局和当地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普宁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普宁市税务局全面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抓部署,研究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分管领导抓协调,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部门配合问题。相关人员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规范执行,回应关切。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纳税人的关切,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及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同时,对纳税人及其他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及时答复,切实提高舆情处置水平,构建和谐征纳氛围。三是拓宽载体,加强宣传。紧紧围绕税收宣传活动月主题,举办“税法直播间”“税收知识微信答题”“税法宣传进校园”等活动,深化税收宣传示范街带动效应,不断提升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同时,大力宣传税务机构改革的好做法、好成效。2018年,普宁市税务局有多篇新闻素材被《中国税务报》、南方网、新华社客户端等媒体刊载,展示了新机构的新形象、新面貌、新作为。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普宁市税务局共主动对外公开信息132条,其中在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普宁市税务局网站栏目上进行公开的信息共80条,通过新媒体、办税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普宁市税务局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普宁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纳税咨询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普宁市税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普宁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下阶段,普宁市税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督促检查,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绩效管理、督办事项相结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紧密结合纳税人的诉求,依托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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