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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00: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普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8条。同时,以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着力打造“一单位、一特色、一品牌”的税收大宣传格局,推出税宣主题MV和办税服务厅全景VR,打造“便民办税春风号”公交宣传车,举办首届家庭趣味运动会,开展税企交流会、业务政策培训辅导课等活动,并组织人员到旅游景点、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社区书店、学校等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并积极在《新华网》、《中国税务报》、《中国报道网》、《南方+》等主流媒体加强对政策的宣传,相关新闻稿及素材累计被采用186次。另外,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普宁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也对普宁市税务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情况、纳税服务等工作进行了多方面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公开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到位、管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落实专人负责,配合上级做好网站栏目内容的维护更新,及时检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栏目事项是否公开全面,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细化考评标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效传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普宁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社会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对政策的解读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入等。 

2022年,普宁市税务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揭阳市税务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能力,确保政策解读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普宁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普宁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揭阳市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普宁市贯彻落实揭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按规定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电话:0663-2921158,电子邮箱:jypnsw@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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