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电话:0668-2680329,电子邮箱:bhsw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茂名市税务局和中共滨海新区、高新区党工委、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地税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同时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2019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措施,政策受惠面100%,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及时向社会宣传和解读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前台、纳税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解答广大纳税人的疑问,共受理各类咨询达1000多人次。二是全面公开办税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全区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通过LED屏幕、通知公告栏、导税服务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信息。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依托纳税服务规范,及时发布征期日历、办税地图及纳税提示等,在,茂名税务微信公众号设立涉税查询、重要提示、税收专题、税收征管、通知公告等专栏公开涉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办税事宜,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
(二)打造全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充分利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茂名日报》及其手机报,广东广播电视台、茂名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茂名市税务局等门户网站,以及茂名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对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让广大纳税人可以及时、全方位了解各种政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和方式主要有:《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茂名日报》《茂名晚报》等各级党报党刊,广东电视台、茂名电视台等电视媒体,以及茂名市税务局、南方网等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在茂名市税务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0条。
2.各级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广东电视台、茂名电视台、南方网,以及《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茂名日报》《茂名晚报》等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95条,主要是围绕社会广大群众关心的减税降费等热点问题提供政策解释,以及介绍我局工作动态、当前工作亮点情况等。
3.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还通过全系统各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税收优惠政策等100多条次。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逐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未有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回应解读次数为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其他情况
我局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综合股配备兼职人员2名,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5条。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还需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在市局办公室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力量,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紧紧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切实贯彻“放管服”部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好地税事业改革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