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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17:16: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今年以来,化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化州市委、市政府和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建设载体,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切实增强了我市税务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将我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日报》、化州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2018年7月20日税务机构合并后,我局新媒体账号已全部迁移注销,政府网站按要求暂未开通使用。截至目前,我局在上级局网站发布信息22条,《茂名日报》发布信息45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定期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全市各办税服务厅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和税收宣传资料。

(一)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以及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此外,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任务清单,与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跟踪落实,并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各单位、个人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工作,有力提升全局依法治税能力。

    2.健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政务信息公开和对外提供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信息公开审查的范围,包括公开属性审查和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和对外提供政务信息,信息提供部门严格按照保密与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提出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初步意见,填写《化州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暂行)》,经部门负责人审签,交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后由提供部门按规定提供或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或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二是持续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落实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稿同步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新闻发布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税务系统新闻发布行为,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社会稳定。

(二)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一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化州市政府网等及时公开和解读减税政策、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等其他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享;在办税服务厅显眼位置公开纳税服务承诺、“一窗通办”服务、导税服务等办税服务制度和咨询服务,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财税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茂名日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布。例如,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开征,7月20日县级新税务机构正式挂牌成立,市税务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重要事项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推进便民办税信息公开。税务机构合并前,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流程公开,让纳税人充分享受“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办税便利;税务机构合并后,推进落实“一厅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大大提高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及时对外公开部分纳税人调整主管税务机关、派出机构、优化整合办税服务厅、启用业务印章等有关事项,让纳税人无障碍了解税务机构改革后的变化。四是推进日常政策信息公开。积极采用图解推文等形象化、通俗方式解读个人所得税政策、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体系等政策内容,充分依托报纸、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开展政策解读。税务机构合并以来,我局已制作并向茂名市局微信公众号投稿推文8篇。五是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化州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和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外,我局积极听取、回应社会关切,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纳税人满意度建设活动、参与化州市“万人评机关”活动、设立意见箱、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搭建税企微信交流群等税企互动平台,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与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持续拓展。一是利用公众媒体公开。把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日报》“税务广角”栏目,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等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定期公开我局的税收工作动态、最新的税收政策解读和纳税咨询热点。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广告机和平台式触摸查询机主动公开税费相关政策和通知事项;设立税收宣传资料架,摆放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社保费征收、纳税流程等宣传资料;设立导税服务台,主动向纳税人提供税费政策和业务咨询,免费发放纳税指引、税收政策法规小册子。三是结合社会活动公开。充分借助当地大型行业活动发挥税收政策公开影响力,如在今年橘红文化节、职工技能大赛、华南(茂名)畜牧行业博览会、人才交流会等大型活动上,通过制作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悬挂广告牌、设置咨询点等方式,做好当地特色产业的税收政策的公开。四是通过编写简报公开。把本局简报作为政府信息内外公开的一种有效载体,今年7月份以来累计编写简报9期,公开政府信息50多条。五是利用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还专门设置了政务党务公开栏、公告栏和宣传橱窗等,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暂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书。

三、咨询情况

2018年,我局暂未受理要求通过市局办公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但有通过电话、局长信箱咨询相关政策的情况,主要涉及日常业务操作、政策咨询等,均已及时回复咨询人。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暂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暂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向申请人收取及减免任何费用。

六、网络舆情监测情况

2018年,我局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涉税舆情监控工作,目前暂未发生舆情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保密审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布的时效性可继续增强等,今后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加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各单位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工作,致力提高基层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规定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环节的监督,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保密安全教育,并不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

(三)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我局将深入学习上级局和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主动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尽快建立健全我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的时间、要求、格式、内容以及统计口径,切实增强公开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要深入开展失效的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失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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