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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6:16: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mzdbsw/mzdbsw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人民东路43号,邮编:514299,电话:0753-5522851,传真:0753-5550456)。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有效、有保障的领导组织。

(二)加大力度,完善制度。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完善和细化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或者延期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丰富形式,拓宽渠道。

我局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立足门户网站,积极联合市、县主流媒体开展税收宣传,通过开展纳税人培训、纳税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使政务公开内容的形式更加丰富,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网上公开力度。对外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240条,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4条(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大埔县国家税务局57条,原大埔县地方税务局 51条;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106条);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26篇(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大埔县国家税务局1篇,原大埔县地方税务局11篇;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14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原大埔县国家税务局、原大埔县地方税务局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原大埔县国家税务局、原大埔县地方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大埔县税务局政务公开水平,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的渠道及内容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等。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以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结合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栏及日常税收宣传等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高质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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