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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8: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按照梅州市税务局和蕉岭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着重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方面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规范、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5大类23项内容。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拟公开单位把好自审关、公开办把好审查关、保密委员会把好审密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方面

以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网站为主阵地,综合利用办税服务厅、当地主流媒体、户外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全年在中国新闻网、广东卫视和《南方日报》《梅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各类报道48篇。

二是扎实开展新媒体报道,做好政策图文解析,全年累计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发表推文2篇,在“梅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表推文13篇。

三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税务网站内容管理和运行维护,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栏目设置。

四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维护工作,2020年共更新非正常户公告1期、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1期、其他通知公告2期。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20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数为1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1.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队和税务青年助企团,在“赴圩节”“丰收节”等大型活动中向群众广泛宣传报道减税降费政策。二是依规完成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严格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惠及各行各业。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通过手机、微信、短信、流动广播车、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发放减税降费宣传手册万余份,确保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

2.放管服信息公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压缩至1小时内办结,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压减25%以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本年度完成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项目的采购,金额为172800元。

4.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财政预决算。

5.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20年未收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9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8

370

行政强制

8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72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够依法依规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保障了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需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优化政务公开途径,用好税务网站等公开平台,及时响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维护纳税人权益,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1号,邮编:514199,电话:0753-7188680,传真:0753-7188378,电子邮箱:jlxswj201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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