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办公室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19号,电话:0753-2569132,电子邮箱:mzsmxqsw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梅州市税务局和梅县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发挥机构改革正效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信息透明度,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新税务机构公信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务公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0条。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梅县区国家税务局25条,原梅县区地方税务局 0条;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42条);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6条(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梅县区国家税务局发布12条,原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发布24条,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官方微信已注销);无官方微博;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17篇(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梅县区国家税务局1篇,原梅县区地方税务局4篇;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1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2018年,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无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转,提高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