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梅县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按照《条例》要求,梅县区税务局及时发布工作文件和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为群众办事和监督提供便利。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充分利用好网站平台、办税服务场所显示屏和宣传手册等,及时公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信息,提示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履行好相关义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公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梅县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交流与配合,规范信息公开各项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梅县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梅县区税务局官方网站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梅县区税务局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梅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在公开内容创新性、形式多样化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梅县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梅县区税务局及梅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程江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大坪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雁洋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松口税务分局、梅县区税务局梅南税务分局和梅县区税务局城东税务所。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19号,邮编:514700,电话:0753-2569132,传真:0753-2569132)。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