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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09: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纳税服务、政策落实、深化改革等工作,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结合实际,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5大类27项公开事项内容,及时做好更新发布工作,全年发布委托代征公告等公告信息55条;通过梅州税务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推文共计12篇;通过中国报道网、人民数字、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平台刊登税收工作新闻宣传共计46篇;参加一场行风热线栏目,回应公众关切12条;举办送政策进工业园区、进校园等活动32场次,派发税收政策宣传手册7000余份;举办各类政策培训会、座谈会28场次,直接辐射纳税人缴费人超1万人;借助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及时快速传递公众,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用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再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整完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分管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未出现信息空白、公开不当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对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理地点、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及流程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确保完整无误。坚持数据同源,确保相同的数据在不同的网站栏目公开时一致,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方便纳税人查阅获取、知悉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及时性、准确性,力争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更加完善。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错立改、追究责任与改进完善相结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一方面,合理设置群众意见箱,搭好倾听纳税人意愿的桥梁,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认真对待纳税人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对外积极主动公开办公电话和办公地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妥有序,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信息撰写人员不足等。下来,我局将针对这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及时开展自查和整改,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等措施,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邮编:514500,电话:0753-3360045,传真:0753-3360034)。

 


 。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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