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远市税务局 > 连山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7:12:31来源:连山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公布2018年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努力方向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lssw/qyls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山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中连山县税务局行政办公楼,邮编:513200,电话:0763-8733718,电子邮箱:lssw2525@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委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连山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着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连山县经济社会和税收事业的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

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后,我局迅速成立以县税务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连山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法制股、征管股、信息中心、纳税服务股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局内各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局内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能,担负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负责提供、更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制作或保存的公开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提供、保密审查、政策把关,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意见。

(二)用好主动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形式逐步规范

我局主要以省税务局网站连山专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企业走访、政策宣讲会、当地电视台、税企微信交流群、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专栏和电子显示屏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平台和渠道。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辅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公报文告、办税手册(指南、指引)、新闻媒体、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收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图片新闻、专题专栏(税收政策速递、纳税咨询热点)、自身建设、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质量逐步提升

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条,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程序更加严谨

公开政府信息前,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及有关保密规定,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有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保密审查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部门领导审签后,交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报分管局领导审批。2018年,我局对所有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6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7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8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开通网络在线受理、信函受理等依申请受理方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条,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从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2018年上半年清远市税务系统绩效考评失分情况,认真分析扣分原因,深入剖析存在不足,并制定下一步工作提升措施,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邀请市税务局专业师资讲解依申请公开的基本流程、工作规范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市税务局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提高岗位人员素质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要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梳理税务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理顺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是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和纳税人的知情权。二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和办理结果,狠抓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时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要继续优化审批事项服务,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细化办税指南的信息公开,对每个办税环节可能存在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四是借助互联网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涉税业务办理指南,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和信息公开流程,化解纳税人办税“堵点、难点、痛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