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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06: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公布2018年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原连州市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连州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lzsw/qylz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税务办公楼,邮编:513400,电话:0763-6623192,电子邮箱:lzswzfxxgk@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和连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一)加强领导,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为了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连州市税务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股室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同时积极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日常沟通和联系。

(二)制定规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规程》、《领导接待日制度》、财务规则等,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同时,政务公开积极与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与服务承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相互衔接。

(三)推行政务公开,坦诚接受监督

2018年,连州市税务局按照上级的要求,采用各种方式公开本局的各项政务,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连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规程,主动在网站上对外公开我局税收统计、组织机构、联系方式,设置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局长信箱等,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涉及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有关信息和国家减免税有关政策法规。同时,连州市税务局还积极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举报电话、投诉热线等,以及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动漫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国家减免税政策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连州市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78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连州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85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0条,收到局长信箱2封咨询信件已完成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目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从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以后工作措施

2018年,虽然我们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尽完善,政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够科学化等。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亟需加强,应急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接下来,连州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渠道,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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