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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14:05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公布2018年原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原清远市清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税务局专页清新区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qxsw/qyqx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63号办公楼,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1567,电子邮箱:qyqxswjzwgk@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原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原清远市清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清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一是由一把手领衔推进。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工作,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维护和更新区税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二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栏目内容维护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按主题、体裁分类,更加方便信息查找检索。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

一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减税降费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办税指引、政策图解等内容,及时让纳税人知晓相关政策信息。二是拓宽纳税人权利义务、重大服务举措内容的公开。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加大对实名办税、预约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的公开。三是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纳税人咨询热点、办税指南等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内容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实现以公开促落实。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实现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二是实现以公开促规范。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精细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信息内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实现以公开促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信息,实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五)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

一是内容审核更严谨。信息内容提供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需进行严格审核,推行“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发布。二是保密审查更细化。局内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均进行保密审查,实现流程痕迹化管理。三是审查责任更明确。确定栏目责任单位作为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公开信息符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

(六)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

通过门户网站、市级党媒、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地方电视台、社区宣传、地方政务公开平台等方式,把税法、相关行政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相关的涉税文书、表格及涉税公告等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内容,向所辖纳税人及社会人士公开,并及时做好信息资料的更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利用自媒体公开。依托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专页清新区专栏,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公开目录,发布政务动态、办事指南、规章文件和减税降费等信息,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安排专人维护,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性,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意见建议征集。二是巩固传统宣传媒体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多样的公开渠道,体验阳光政务服务。每月设定领导接访日,接受群众现场来访和电话咨询。三是丰富全媒体传播公开。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多次主动向《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新闻媒体提供素材。围绕政策内容和社会关切,提供畅通的采访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全年获《中国税务报》正面报道5次、获省级媒体正面报道3次、获网络媒体正面报道5次、获市级媒体正面报道27次,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8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清远市清新区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97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开通网络在线受理、信函受理等依申请受理方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和答复,其中,原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0件,原清远市清新区地方税务局1件,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从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例如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业务培训仍需加强等。今后,清新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公开发布。二是继续优化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让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广,公开的信息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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