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远市税务局 > 清新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9: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清新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回应关切,切实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贯彻落实,提高信息公开办理质效

加强统筹部署,严格落实《条例》,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业务素质强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办理水平稳步提升。

(二)完善机制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和流程,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重点深化减税降费、税收改革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2022年,清新区税务局通过专栏网页主动公开信息7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

(三)优化辅导服务,创新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多渠道公开税费政策。除依托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传统载体外,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文、短视频、H5等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二提升政策辅导质效。巧用思维导图形式制作《2022年退税减税政策地图》、举办退税减税“政策大讲堂”、举办园区、行业税收政策专题辅导会、在全省首批推广上线“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34项税费业务功能、发布全区200个办税点的办税地图、升级改造“学办一体”智慧办税厅、开展“纳税服务体验师”和“服务换位体验”活动、成立出口退税“问诊中心”,主动问需问计、解读税费政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强化监督保障,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指导、检查、监督,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照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试行)》对执法公示事项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法公示事项能依法进行公示;同时,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运维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追责问责标准,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0

0

0

0

0

6

0

0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清新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结合以上不足,清新区税务局将进一步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积极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宣传力度,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创新公开途径,方便公众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多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税务局专页清新区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qxsw/qyqxsw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63号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1567,传真:0763-5811638)。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