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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9: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乐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乐昌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时依规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其中,发布其他通知公告19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人事任免信息7条。同时,进一步加强乐昌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减税降费”专栏的建设工作,及时更新最新税费政策资讯。2023年,在该专栏公开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8条。二是不断扩大媒体宣传辐射力。贴近社会需求和关注热点,以拍摄短视频、撰写通讯稿、制作图文等形式,加大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新举措等内容的宣传力度。2023年,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8篇,中国税务报刊登2篇,新媒体宣传报道14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严格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积极受理并反馈纳税人缴费人通过12366税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提交的涉税费咨询、意见诉求,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2023年,办理12345平台和12366平台转办单共165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流程。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机制,并按照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强化门户网页、乐昌市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等平台的日常运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更新办税指引、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规范性文件等栏目内容;线下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开平台的作用,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及时在大厅LED显示屏播放最新宣传资料,在宣传展架摆放税费政策宣传手册和办税流程,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压实责任,以硬指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好;按照网站栏目轮班检查要求,及时对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规范要求。2023年,乐昌市税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乐昌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等不足。对此,乐昌市税务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及时利用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南方+等对最新税费政策进行发布及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普及力度。二是加强人才培育。通过组织培训、带班领学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增强公开时效。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不断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乐昌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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