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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9:21: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雄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条例》要求,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便民高效。

(一)坚决落实主动公开责任

南雄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出发,深入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和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税收执法、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政务信息63条。通过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税务报、南方+等媒体刊登新闻稿件10篇次,“韶关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推文11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推文5篇。

(二)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能力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稳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度。

(四)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指定专人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管理员,负责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全年开展了2次公开内容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准确、规范。同时,持续拓宽线下公开渠道,利用办公楼LED显示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资料架等传播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南雄市税务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围绕税收热点政策,贴近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创新宣传方式,图文并茂宣传解读最新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促进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雄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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