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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15:33: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8年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翁源县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gwysw/sgwy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678,邮编:512600,电话:0751-2867849)。 

一、概述

2018年,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翁源县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着力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管理

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发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统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着力凝聚合力,丰富公开渠道

一是打造门户网站主阵地。强化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阵地”地位,围绕纳税人需求及时更新发布相关税务信息、税收政策、推送政务服务等。增强信息发布、纳税服务、热点解读、回应关切等功能,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拓宽民意征集渠道。在网站首页开设局长信箱,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提意见建议的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扩大税收宣传影响面。积极整合全县税务系统宣传资源,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并着力打造全媒体税宣新格局,积极传递最新税收政策及纳税服务新举措。全县税务系统新闻稿件被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7篇,被韶关日报、韶关新闻频道等市级主流媒体刊播2篇,原创微信稿件被市局采用5篇。

(三)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深化增值税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社保专区、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宣传。同时严格按照《翁源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进行操作,进一步完善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栏目的建设。设立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措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等10个专题,及时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县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5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韶关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8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均为零。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为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原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原翁源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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