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韶关市税务局 > 浈江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1 14:57: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187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8年原韶关市浈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gzjsw/sgzj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江区帽峰路1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89123)。

一、概述

2018年,原韶关市浈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韶关市税务局、浈江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送精准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一是通过网站及市税务局微博微信南方号等新媒体,结合本单位职责及时更新发布相关税务信息、税收政策、推送政务服务等。二是在网站首页开设局长信箱,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提意见建议的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对纳税人开展政策培训,面对面详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讲解企业发展的涉税重点和难点,现场与纳税人互动交流,为优化纳税服务主动征集意见建议。

(二)大力进行税收宣传,积极传递纳税服务举措。积极利用宣传资源,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在市局统筹下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并着力打造全媒体税宣新格局,积极传递最新税收政策及纳税服务新举措。区税务局新闻稿件被韶关日报、韶关新闻频道等市级主流媒体刊播2篇,原创微信稿件被市局采用1篇。

(三)认真做好决策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和纳税人参加座谈,共同探讨纳税人密切关注的税收事项。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并实现关联阅读。严格按照《韶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进行操作,进一步完善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栏目的建设。设立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等6个专题,及时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112018720日,原韶关市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6条。

2018112018720日,原韶关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4条。

201872020181231日,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

2018112018720日,原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均为零。

201872020181231日,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为均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原韶关市浈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原韶关市浈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针对2019年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积极利用政务网站配合市局做好微博、微信、南方号、韶关发布等载体上的最新税收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强干部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