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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35: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委市政府和汕头综保区党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区局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重点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机构、人事、税收统计和财政预算等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发布涉税公告,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站、各大新闻媒体等平台渠道,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可理解性;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税收宣传公开管理。主动出台《助力汕头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若干税收支持措施》,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对措施进行及时全面解读,2022年在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28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制作以《风》、《党建筑根 三航三通》为主题的短视频等宣传作品共3部,通过各类新闻网站、办税厅等渠道展播;积极开展线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蓝天沃土、税润综保”、“汕头保税区税务局举办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讲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等综保区特色税收宣传活动,解读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和流程。2022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检查督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落实专人维护、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完善信息检索与栏目关联,打造高质量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等信息,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五)持续做好日常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任务,压实考核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总局、省局、市局视频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汕头保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全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对政策解读的形式、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视频图文等新媒体运用还不够充分,解读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税务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素养;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和渠道,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加强网站、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使社会公众在查询涉水信息上更加简便快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汕头保税区河中路税务办公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3592387;传真:0754-8359238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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