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头市税务局 > 澄海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53: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tch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泰安一横路;邮政编码:515800;电话:0754-85887002;传真:0754-86985185)。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汕头市澄海区国家税务局、原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澄海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澄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新机构成立后,及时成立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健全公开机制。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公开要素,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编制与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主题和体裁两种分类方法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新闻、税收统计等全局性基础信息,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

(三)拓宽公开渠道。一是配合市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三是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公布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澄海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条次,其中图片新闻35条,工作动态30条,通知公告1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澄海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

2018年,澄海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澄海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8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澄海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澄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更贴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等等。

2019年,澄海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