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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1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落实汕头市税务局、澄海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机构、人事等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发布涉税公告,公开行政处理结果,实现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二是不断扩大媒体宣传辐射力。贴近社会需求和关注热点,多点开花构建“大税宣”格局,实现新闻媒体宣传质与量的同步提升。在宣传内容上找新点,围绕减税费、稳外贸、助小微、惠三农、缴医保、办实事等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稿件27篇,全年获得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税报等主流媒体报道53篇次。在手段方式上创新意,积极创新新媒体宣传载体,自制“澄小税小课堂”政策宣传短视频和“纳税服务体验师”主题vlog短视频,制作报送“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图文政策推文和新闻推文10篇。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澄海区局按照上级的统一工作部署,新增人事任免公开信息,并于8月份完成人事任免信息公开。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一是开展平台监测,将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同步落实,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顺畅。二是开展绩效考核,压实责任,推动基层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作为各层级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及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更贴合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等。2022年,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式,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不断增强公开针对性;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及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加大公开内容的制作力度、提升内容审核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泰安二横路;邮政编码:515800;电话:0754-85887002;传真:0754-86985185)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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