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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1:22: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机构、人事、税收统计和财政预算等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发布涉税公告,公开行政处理结果,实现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按市局和区委区政府规定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税收执法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7条(含组织机构3条、领导简介7条、办事指南1条、工作动态4条、行政执法信息32条)。二是多渠道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有担当、有亮点、有活力的税收宣传工作,2021年全年共制作《我的税务日记》《“两增加 两调整”纳税信用政策解读微课》等系列新媒体作品13个,工作亮点被《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共94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坚持宣传思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讲好税收故事、传播税收好声音,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答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积极与申请人开展沟通协调,切实解决申请人疑点难点问题。2021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其中纸质申请0宗,网站申请0宗。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对标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业务事项文本,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配合市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局长信箱”栏目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2封并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满意率100%。二是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更新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三是拓宽实体平台。依托办税服务厅、“税法知识走廊”“诚信示范商业街”、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开展政策宣传,扩大税法知识覆盖面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宣传氛围。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一是将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同步落实,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顺畅。二是开展绩效考核,压实责任,推动基层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参与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作为各层级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更新的频率、问题答复的时效性仍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金平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全办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留言渠道,建立健全意见建议收集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优化税费服务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639216;传真:0754-8860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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