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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5:29: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打造党建品牌、搭建共建共治新平台,着力健全以共建带效能的协作机制、创新打造企业服务链条、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税收宣传。推出“税苑先锋”党建品牌,有效带动党员干部和群团组织积极投身服务亚青会、建设华侨试验区等岗位一线,常态化开展“到一线、解难题、送政策、精解读”活动;各党支部组织走进辖区各街道,联合开展党建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针对性提出税收建议,实现与辖区十个街道党建结对共建100%全覆盖;创新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集精准政策推送、智能咨询互动、便捷涉税办理、网上预约办税等功能于一体,自上线以来已有超1万户企业注册登陆;不仅设置在办税服务厅、电梯、商城等地的宣传载体,举办纳税人学堂、座谈会、政策宣讲会、走访企业等活动,还在中税报、人民网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税收公益广告等新媒体,上线“龙湖税务企业号”,构建了立体式、全方位的税收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矩阵。2021年,区局累计超80篇报道被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等媒体刊登,近30篇报道被龙湖青年、龙湖视窗、龙湖党建等媒体刊登。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按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继续发挥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事项。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目录常态化更新机制,做好网站平台管理。2021年龙湖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538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条次,包含图片新闻6条,工作动态8条,通知公告13条;通过局长信箱处理发布10条;公开处理的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信息共计7503条。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平台监测,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保密工作同步落实,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顺畅,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有关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定时温习《条例》,依据内容严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龙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开信息内容有待细化、线上新媒体运用需及时更新优化升级等。

2022年,龙湖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关注纳税人需求,从实从细在公开信息上下功夫,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紧扣税收政策,及时更新、优化升级新媒体运用的功能键,促使公开内容更贴近纳税人需求,释放税务温度,促进征纳和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龙湖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738211;传真:0754-8873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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