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作为第一议题在党委会议传达学习;通过举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将中共党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从法律经典中感悟中共党史;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以行动推动法治建设。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税务总局党委关于依法治国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依法履行职能情况
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质效。一方面全面落实244项“全程网上办”等办税清单,实现近90%的涉税事项可网上办理,推出发票业务免费邮递配送等服务,电子办税率达90%以上,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时长同比缩短1小时;简化出口退税办理,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24张,数据项减少204项,相较未合并前减少近三分之一;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办理速度提速80%左右;推动“首违不罚”政策落地落实,彰显执法柔性和执法温度,有效促进税法遵从,一方面推行“顶格服务,极限提速”。对全县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服务礼仪、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类管理、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推动办税厅的服务模式从以“业务办理”为核心转向以“导税辅导”为核心,坚持专家团队值班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或业务专窗进行处理,实行“集中学习日”制度,大力提升纳税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流市场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部署和《海丰县 2021 年“奋战决胜三大行动 当好奋进靓丽明珠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推进办理纳税便利化工作方案,在去年推进办税便利化的基础上纵深推出便利化措施4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坚持党引领一切的宗旨,科学领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流程,每月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党委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报送至县委备案,定期清理和事后审核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牵头及责任单位按照具体任务安排,落实完成相关工作。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征纳互动,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按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可参与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理。
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
严格推进依法治税。县局持续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优化税收执法,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执法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税法援助制度(试行)》和《汕尾市税务系统基层分局税收法制员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县局设置9名基层分局税收法制员,负责基层分局依法治税工作。
七、普法工作情况
海丰县税务局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发力,开展户外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开展税企座谈会、走访企业纳税人等宣传活动,成效凸显。
与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联合举办“中国红·税务蓝”经典影片配音大赛。比赛共有45支队伍214名学生积极报名参加,1300余名师生观看决赛。
八、依法化解问题矛盾纠纷
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件,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事项,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依法化解问题矛盾纠纷,今年来接到信访事件5件,已办理完成4件,在办1件。不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要求,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税法援助制度,畅通纳税人税法学习渠道,减少征纳关系矛盾,强化依法治税。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