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丰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法治政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汕尾市税务局及海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汕尾市税务局及海丰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海丰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
2023年,海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海丰县税务局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用多种方式,借力各种平台进行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三会一课”集中学、主题党日创新学、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同时结合实际深入学。海丰县税务局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当前工作实际相结合,在依法治税、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中贡献税务力量。
(二)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海丰县税务局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的学习机制。
(三)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建设。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职能,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使法治税务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四)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海丰县税务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相结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配合抓的工作思路和格局,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学习、有检查、有总结,切实增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定期组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及会前学法制度,深刻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带动全体党员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测试、学习研讨、法制专题学习等形式,推动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海丰县税务局以依法行政为根本,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坚决遏制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收入任务稳步推进。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按照总局“主动作为、协同作为、高效作为”的要求,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通融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积极服务“国之大者”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全力以赴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2023年1—10月全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6,672万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24,70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958.06万元,缓费6.95万元。
(三)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税法援助为抓手推进基层税收法治,全县税务机关设立“税法援助调解中心”1个,组建“公职律师+党员干部+律师事务所”三级联动的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开通“税法援助”窗口8个,有效化解涉税费纠纷8宗,满意度达100%。
(四)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不断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基层税务机关、广大纳税人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确保决策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公开。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海丰县税务局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开创法治税务示范创建新局面,提高法治税务公正文明新水平。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以自动化打造“阳光”税务,依托广东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为支撑,统一规范、全面公示执法信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引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全过程记录,并做好执法记录仪使用与音像记录工作,实现数据信息链条完整,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户式”集中归档、集中查询、集中管理,做到执法信息全链条网上流转,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二)以制度化筑牢公正执法程序。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基层分局共配备税收法制人员9名,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持续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统筹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其中共有7名税务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均申请公职律师。同时加强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培训的管理,努力提升新入职人员执法能力素质建设。
(四)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县税务系统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五)认真落实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切实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六)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基础上,明确任务、科学制定计划。严禁随意检查纳税人,既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和抽查覆盖面,又进一步规范税务进户执法工作,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依托平台,完善数据信息。强化信息公开,落实公开制度。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大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海丰县税务局聚合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多举措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开执法权责,统一执法尺度,公开透明执法,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提升整体税收法治工作水平。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全面推广运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全方位延伸税务服务触角,打造“8分钟办税圈”,严格落实“非接触式”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非接触式”线上线下融合办事项清单、预约办税事项清单及“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等,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限期办理时限内完成。
(二)多渠道、新举措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六进活动”。海丰县税务局通过开展户外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开展税企座谈会、走访企业纳税人等宣传活动,成效凸显。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汕尾华大实验学校举办“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税务青年助企团”宣讲税收政策;围绕“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的主题,举办2023年“税宣杯”足球邀请赛,设置税收宣传点;开展“百名税干联千企”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并召开座谈会,为企业宣讲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政策。今年累计走访企业90家,解决问题80个,开展“线下+线上”政策培训会20场次,受众达3000余人次。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始终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一招,积极配合做好面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解读。完善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切实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五、健全法治政府保障体系,深化税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海丰县税务局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降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围绕汕尾市税务局和海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税收职能,结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创新税务宣传模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税收法治新格局。
(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广东普法”平台及线下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学习,全员参考率为100%;线下组织系统内部人员集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6次,包括组织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电信诈骗、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纳税服务中心实施、各部门负责、全局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纵向由主要领导挂帅、横向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的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三)做好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基层行”工作。健全外聘法律顾问事宜,同时对强化机关涉外法律审核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办理流程,提高法律事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为依法决策、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保驾护航,有效防范行政风险。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税务总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4名,基层的法治制度建设、法制力量配备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接下来县税务局将始终探索完善业务骨干、专业人才库、公职律师的递进培养机制。加强全县税收法律政策专业人才库统筹使用,通过跟班学习、专项工作等形式优先给予法律人才学习机会。严格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大全县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打造“一专多能”的法制复合型人才,为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二是法治税务与智慧税务结合深度不够,基层税务部门受职能和人员限制,通过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执法风险的能力还需提高,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程度有待加深;三是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及重点群体税收法治教育有待进一步推进,县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对内对外大力开展宣传和辅导工作,但税法宣传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难免存在过于形式化、缺乏专业性和精准度不够高,接下来要顺应时代要求,扩展载体,创新形式,进一步推进税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七、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保持学习热度,拓宽宣传广度,推进实践深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推动全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找准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坚持“立足税收服务大局”,为市场主体添能减负。持续发挥以税资政积极作用,主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聚焦乡村振兴、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税收支持措施。
(三)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加强机关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通过认真选取税收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税收违法真实案例,组织业务骨干进行案情分析、解析法律。结合税务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厘清流程,进行执法点评和要点式、规范性引导,力避执法争议和风险。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与诚实守信环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订权力责任清单,着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海丰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将海丰县税务局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高效文明的干部队伍,将全力以赴,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海丰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