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陆丰市税务局”)在汕尾市税务局和陆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陆丰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抓手,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纳税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现将陆丰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陆丰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持续抓好学习教育、夯实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以政治机关的实际成效推动陆丰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陆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今年以来,陆丰市税务局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4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6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2次;机关党委书记、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开展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31场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170次;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580场次,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27个,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开展沉浸式学习26次,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33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4次,开展建言献策活动31次,收集意见建议37个,提出改进工作办法42条,开展学习身边榜样45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坚持抓好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加大全员法治教育力度。注重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开设税收法治相关专题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带领税务干部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务求学深悟透、深信笃行,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系统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2023年度以来,开展举办了3次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参训人员120余人次;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集中开展学法考试,参考246人次,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带头讲法治课,带头述职述廉述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健全并有效运转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2023年累计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的税收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重要事项以及全年重点任务。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律师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的顾问队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加强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审查,为规范依法行政和税收秩序保驾护航。二是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税务机关争议调解力量建设,着力将涉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发挥“涉税费矛盾解决团队”税法援助、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功能。聚焦弱势和特殊群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老年服务专窗”、“复退军人绿色通道”,“税法援助窗口”等窗口,纳税服务有的放矢,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满足感。持续加大对税务工作人员侵害纳税人权益行为的监督,以开展“清风伴企行、税企筑清亲”专项行动为契机,畅通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举报途径。2023年以来,发放税法援助告知书4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纳税人200多人次,接收到涉税费争议14件,成功调解14件,满意度达100%。三是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税务法治队伍。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大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目前,陆丰市税务系统已有2人顺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加入公职律师队伍。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服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发生法律顾问服务、咨询和合同合法性审核事项共60项。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秉承纳税人缴费人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升级营商环境,健全保障落实机制。一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成立以“一把手”担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清单为9大方面32小项,明确责任分工,序时稳步推进,健全领导小组及减税办工作规则、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结合结合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精准推送税费政策。2023年以来,陆丰市局召开党委1次,局长办公会议1次,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减税办工作例会1次,专题会议2次;累计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36场次,派发宣传资料近20000册,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税务文书或操作指南194244户次。二是积极打造“8分钟办税圈”。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着力打造“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V-Tax兜底”的办税模式。构建1个税费服务集约处理中心+1个办税服务厅+11个智能办税网点办税格局,全面推广运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简化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效能。设立税务、社保、医保“一厅联办”窗口,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按月延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请退费等19项高频业务“一厅联办”。设立陆丰税务“一码通”,一码集成线上办税渠道、常见业务操作指引、线下涉税费业务资料查询、税惠政策汇编等场景内容,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业务操作和涉税资料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提高税费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做好“首违不罚”有关工作。全面落实两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要求税务分局准确把握适用“首违不罚”的条件,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并加强“首违不罚”案件全过程留痕管理,同时做到不主动对外宣传,确保把“首违不罚”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适用首违不罚179户次。四是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省政府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本市税务系统共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证明事项4071件(第一批4071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陆丰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制度执行力仍需增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仍需夯实。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陆丰市税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党委会、局务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抓好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责任制考核,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执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打造法治人才“生力军”
继续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税收执法人员普法责任制,推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做好2024年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带动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以宣传教育为手段,持续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抓好税收新闻报道,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遵从度。积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活动,推进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识别、化解、防范风险能力,特别是应对涉诉、复议案件能力。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创税务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四)以深化征管改革为目标,构建现代税费征管新体系
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加快建设标准统一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健全完善税务执法管理机制,按照省税务局的部署,结合省税务局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编制并按年调整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递进式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全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五)以制约监督为抓手,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使内控制度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铁笼子”。坚持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税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切实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