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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39:26来源: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罗定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按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及时更新机构概况、纳税服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及其他信息,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意见建议征集,充分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公布非正常户公告12期共347条信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1112869条信息,委托代征公告1期,其他通知公告30次。2023年办税服务厅意见箱收信0次,承接12366服务热线工单50件,12345服务热线工单25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并答复。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2023年,罗定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严格审核、精准发布、动态更新。

(四)优化公开平台。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利用好辖区内办税服务厅资源,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及时印制宣传折页、宣传册子供纳税人阅览;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拓宽对外宣传媒体渠道2023年罗定市税务局共开展各类税收宣传活动107次,开展座谈会56次,派发税收宣传资料约10000份。2023,新闻稿在本地媒体报道40次,市级媒体报道39次,省级以上媒体20次,营造了良好税宣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执行网站管理制度,履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对相关部门进行督促和提醒,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罗定市税务局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够强和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全面的问题。

针对相关问题,我局认真开展整改:一是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指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重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罗定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罗定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定市龙华西路190号,邮编:527200,电话:0766-3738368,传真:0766-372265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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