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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1: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1800多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0多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00多条。

(一)突出公开重点。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退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在推动税收重点工作落地、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中相关工作亮点经验获得中央媒体宣传报道7次、国家税务总局宣传报道9次、省级媒体宣传报道25次,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在统筹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强化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图解、海报、云直播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数量稳步增长,公开方式逐步统一规范。组建“青年兴税帮帮团”先后开展3期税收政策“云直播”,共吸引7000余人次观看,获得点赞4.15万次。通过“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税企微信群等平台宣传推广直播活动,使其服务更多的纳税人,该举措在总局、省市县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2022年,县税务局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05条,同比增长77%。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县税务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建设,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强化与政策法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新兴县税务局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持了零行政诉讼率和复议率。

(四)规范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在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促进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发布平台安全监控,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税务局在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发布数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公开内容在抓住关键点及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税收政策文件的解读方面仍有待改进。

改进情况:县税务局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充分抓住当下纳税(缴费)人关心的热点话题,把握住时效性,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宣传,比如加快办理留抵退税、全面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粤智助”上线34项新功能等的宣传,有效助推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的落实落地。成立“党员先锋队”“青年兴税帮帮团”“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志愿服务队”等团队,利用“云直播”,重点做好税收政策的文件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解读。创新公开宣传形式,运用新媒体,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认真贯彻好《2022年云浮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有时间要求的重点任务已经按时按质完成,其他持续推进中。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76386,传真:0766-2978995)。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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