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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41: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兴县税务局在云浮市税务局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通过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税收统计和公众参与等七个目录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新兴县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指南。创新税收宣传方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2023年,新兴县税务局在CCTV17、《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65篇次。

(五)监督保障强化公开考核,加强组织保障。制定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将政务公开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新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新兴县税务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不断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团队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途径,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新兴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76386,传真:0766-297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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