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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9:44: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打造地方财力保障。2019年,区税务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采取有力措施,全年共实现组织税费收入50.18亿元,同比增收4.61亿元,增幅10.1%。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9.07亿元,同比增收1.36亿元,增幅4.9%;组织费金收入16.55亿元,同比增收3.32亿元,增幅25.1%,圆满完成组织收入目标,有效为全区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持续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2019年,云城区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户数为6625户,信用等级A、B、M、C、D级纳税人分别为129户、2984户、2378户、435户、699户。

(三)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不断深化简政放权。认真落实上级局关于取消15项税务证明和1项税务行政许可的要求,办理税收事务更加便利和简化。按照《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任务分解表》,及时修改或废止本单位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通知等,并安排专人跟进后续工作;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及时对《办税指南》相应内容作出调整。

(四)优化办税渠道,提升服务效率。推出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窗通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开办企业办理公安刻章、税务申领发票、银行开户、企业证照代办等业务可在1天内办结。推出“银税互联自助办税”,与银行共同搭建开放式自助办税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率、有温度的税务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审查,防止违规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对本辖区内税务机关2019年度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签订、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同时,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用,有效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决策必须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审议决定,提高决策水平,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区税务局已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99名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6台,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二)扎实做好“双公示”工作。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区税务局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坚持“谁产生、谁负责”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要原则,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部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三)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区税务局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填制税务行政处罚文书时均按规定列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及时告知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拟处罚的金额,2019年累计受理行政处罚2347宗。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作出之前,进行法制审核,着力打造“规范税务”。2019年,区税务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出口退税四类企业、非正常户认定和欠税户公告共公示10965条。

(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全面梳理人、财、物、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运用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资金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做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及时地对过错和风险进行识别,进而应对、核查、整改,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由此产生的廉政风险。

(二)抓好内外部监督机制。主要突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中的重点权力监督。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报告制度、税收执法督查和廉政建设调查走访制度、特邀监察明察暗访等制度。

(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并做好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评价,切实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信息按照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梳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时限和责任,对不明确事项提请上级,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19年,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电视台、报纸和杂志主动公开税务工作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人事任免信息,并严格做到按时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积极推广“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改进。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2019年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分别在区税务局屏峰办公区和环市中办公区设立举报投诉箱,并在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等热线电话,设置局长信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和舆情事件,推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内部学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带头讲宪法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区税务局组织全局157名国家工作人员登入2019年度学法平台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确保参考人员的参学率、参考率和优秀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组织局内重要岗位税务干部旁听法院庭审,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并创新开展线上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庭审中法官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给旁听的税务干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借力办税大厅、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等宣传平台,以发放宣传手册、印制宣传条幅、摆放税法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税法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重点宣传宪法知识、减税降费政策、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并对当前纳税人特别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辅导解答。努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创建相关工作,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九、税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区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宣传有待加强。宣传队伍还不够强大,宣传的实效性存在不足,缺乏创新的宣传方式。二是治税能力有待提高。法制审核人员较少,缺少公职律师和法学专业人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有待提高,在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高,学历结构偏低,知识储备老化,存在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风险应对及信息管税专用型人才不足等问题。

十、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到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本地特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三)继续加大三项制度试点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开拓创新,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等相关工作,积极总结做法和学习好的经验,为全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做出新的努力。

(四)完善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规范。狠抓纳税服务规范的落实,并在实践中持续改进、完善和升级。扎实做好税收征管规范的实施工作,并做到与前台纳税服务规范有机衔接、相互促进,通过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达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目标。

(五)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加强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制定税收法治培训的要求和规划,开展针对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

(七)加强对公职律和法学专业人员的培养。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专业人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整合税务系统内外法律资源,带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对外民事合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有效提升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避执法风险,帮助税务机关提升行政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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