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云城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动能。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工作站位、把准工作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区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收税,稳步推进组织税费收入工作。2020年,组织税费收入合计45.43亿元,同比减收6.01亿元,下降11.7%。其中,税务部门直接组织税收收入26.55亿元,同比减收3.78亿元,下降12.5%;海关代征税收4.79亿元,同比增收0.23亿元,增长5.1%;组织费金收入14.09亿元,同比减收2.46亿元,下降14.9%。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要求。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再通过大厅流转到相关部门按照流程进行审批制度;在工作中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精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减少无谓证明。二是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标准,创新审批方式,并清理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
3.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号)要求,加快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梳理步伐,持续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逐一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4.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通过“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相结合的方式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助力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配合云浮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简并流程,推广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为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领票申请、事项备案、银税协议签订等一条龙“网上办”服务,让新办企业纳税人享受到不出户即可办理税务事项的“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二是强化后续监管。2020年10月-11月,根据《云浮市云城区石材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方案》,区税务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开展石材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行动,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加强信用等级管理。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辖区内符合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过公布宣传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为守法经营的企业添加了新的竞争力。同时,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辖区内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充分评估规范性文件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综合影响,对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一律修改或废止。推动相关业务部门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关,引导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税费规范性文件质量。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同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用,有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并做好集体决策的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欠税户公告1679条,行政许可事项2532条,委托代征信息10条,执法人员信息78条,权力和责任清单4份。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区税务局为三个分局配备了16台税收执法记录仪,合理设置税务约谈(询问)室、查账室、检举接待室各一个,配备相应信息化设备并严格规范设备使用。按照省税务局审核事项清单及审核要求,明确我局审核主体、审核机构、审核流程、以及审核数额标准,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在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作出之前进行法制审核,着力打造“规范税务”。
2.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填制税务行政处罚文书时均按规定列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及时告知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拟处罚的金额。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宽严有据,罚当其责。
3.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根据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分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抓好内控监督平台执法过错申辩工作。同时,全面梳理执法行为,深入分析发现的问题,逐条找出原因并进行分类整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议和责任追究建议,做到边查边改边纠正,提前介入,纠正执法过错行为。
4.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全面梳理涉及人、财、物、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等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运用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资金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5.扎实做好“双公示”工作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坚持“谁产生、谁负责”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要原则,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双公示”信息向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广东网”的推送工作。2020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783条,行政处罚信息221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断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2020年,区税务局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共1宗,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共1宗。
2.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三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标准,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二是依法透明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服务大厅现场公开、12366热线沟通公开、税务网站咨询公开、新闻媒体社会公开、上门辅导公开”五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税务公开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切实做好税收政策法规解读、欠税公告等涉税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按照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八)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围绕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内容开展系统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局党委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带头学习民法典,干部职工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在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中,区税务局153名干部职工顺利参考,参考率100%,通过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分99.97分。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展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语,同时在办税服务厅LED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频。2020年7月28日上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专题培训班,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崇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征纳和谐环境,推动税收法治新发展。
2.扎实推进执法资格考试
切实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召开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参考人员及部门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上下联动抓实考前备考工作。扎实加强考前辅导,通过脱产学习和模拟考试,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2020年,区税务局共有6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全员顺利通过,实现通过率100%的目标。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以法治建设考评(依法行政考评)为主要抓手的综合督察机制,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相关评估、测评、核查等工作。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税务局主要责任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专业力量较为缺乏。法制审核人员较少,缺少公职律师和法学专业人员。二是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高,学历结构偏低,知识储备老化,风险应对能力不足,与现代税收征管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21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多管齐下推进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本地特色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体方式,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三)严格税收执法。始终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促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高税务执法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开拓创新,强化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推广三项制度的力度,提高执法规范性。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应用RED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设置的预防提醒类指标,强化事前预警提醒,避免产生执法问题和行政管理问题。
(四)进一步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全面及时准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感受和诉求,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建议,梳理检视纳税服务问题,补齐服务短板。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同时,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稳妥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
(五)加强对公职律师和法学专业人员的培养。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专业人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积极培养公职律师和法学专业人员,有效整合局内外法律资源,带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对外民事合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提升行政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