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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4:58: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税务局、云浮市税务局和云城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涉及税务的政府信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累计6500余条信息,其中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2575条,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推送152条。同时,通过智慧办税服务厅的多媒体公开办事指南,向纳税人派发涉税政策宣传册子1380余份。征收管理方面,在门户网站公布非正常户公告12次,欠税公告4次,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12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收到1份以信件方式和1份通过局长信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得到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过程管理,严格信息公开前的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税务局通过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在原有的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争取同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权威网站平台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影响范围。2022年,区税务局报送的素材在“云城发布”“文明云城”公众号等区级媒体发布56篇政府信息,在“云浮税务”公众号、《云浮日报》、云浮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布32篇,在《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广东税务”公众号、“南方+”等省级媒体发布22篇,在《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等央级媒体发布3篇,进一步推进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融合,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得到逐步强化。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区税务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始终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税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区税务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此外,区税务局还通过定期培训、重点指导、集体研究的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确保落实政策规定不打折扣,能够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的热点问题,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工作切实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任务较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大,公开的质量还有提升的空间。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贯彻上级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信息信息主动公开范进一步扩大,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各个栏目及时公开更新,在方式上,进一步拓宽公开的渠道,扩大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税务局认真贯彻《2022年云浮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608310,传真:0766-829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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