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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37: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税务局、云浮市税务局和云城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重点,依法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一)精准聚焦、突出时效,及时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助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累计2694条(次/项),其中包含非正常户公告12次,欠税公告4次,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公告9次,委托代征公告5条,其他通知公告31条,行政许可47条,行政处罚2571条,行政强制3户次,采购服务4项,人事任免8条。

(二)依法依规、透明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由自然人提出,按时办结率为100%,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结,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从严从实、压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发布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发布平台安全监控,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对含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税费信息,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

(四)夯基提质、多线融合,发挥平台效力。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税务网站的维护,充分发挥税务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同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权威网站平台发布公开信息,丰富主动公开及税收政策解读等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3年,在各级媒体刊发税收新闻报道50篇次。

(五)查漏堵疏、综合监督,打造阳光政务。区税务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确保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创新宣传工作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积极开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等培训活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608310,传真:0766-829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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