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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8: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后文简称阳江高新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为六大部分,分别是: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yjgx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政德路西2号;邮政编码:529533;电话:0662-3831370;传真:0662-3831370)。

一、总体概况

2020年,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和阳江高新区委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加强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平台为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项目进行督办,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依法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严格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发展和依法行政,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推动涉税事项信息化、便捷化,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1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50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4

行政强制

5

+2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6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在阳江市税务局和阳江高新区委区管委会的大力指导下,阳江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受限于人员编制少,政府信息公开岗位由综合岗人员兼任,先进经验和做法略显不足,整体工作能力偏弱。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数量和质量离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阳江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政务信息准确、规范、及时、不泄密,持续完善公开载体建设,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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