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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1:13: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yjhld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邮编:529536,电话:0662-3897766,电子邮箱:yjhlq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务公开分管局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安排1名具备较好信息宣传素养的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政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一盘棋。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告栏等地方及时公示重大政策文件和重要公告通知,及时回应纳税人最关心最关切问题,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税务局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9条,其中非正常户公告1条、欠税公告4条、定期定额公告12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通知公告14条、其他涉税信息107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4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32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114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期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专业性还不够强,需要加强学习和提升。

2021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加大宣传,优化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税务部门形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丰富形式,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全角度、全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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