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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05: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城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yjjcsw_xxgknb/zone_list.shtml)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333号,邮编:529500,电话:0662-2896060,电子邮箱:yjjc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持续提升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并对表对标抓好落实。一方面,江城区税务局通过区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定期更新非正常户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行政执法信息,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另一方面,2022年江城区税务局在各级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或参与新闻报道共170余篇次,其中被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8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江城区税务局未收到通过互联网、信函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内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细化明确制作、审核、发布等各环节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做好人员配置、台账管理、流程审核等。参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区税务局实际,进一步细化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严格做好档案管理、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归档、公开内容保密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方式和方法,搭建多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精准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线上以江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及时更新,链接畅通。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并且结合税收宣传工作,通过打造“税惠金宵”、“板凳课堂”税宣品牌,与江城区工商联联合开展纳税信用及最新的税收政策宣讲,举办“江来说税”系列云课堂等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公开的力度,并且相关新闻稿件在CCTV、人民日报、中税报、南方日报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进行合理设置,明确部门分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组织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日常公开培训指引,提升队伍整体能力。加大对外公开自查整改力度,本年累计开展网站检查共计5次。针对岗位人员不明确、发布台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提醒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5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江城区税务局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够强和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全面的问题。

针对相关问题,我局认真开展整改:

一是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指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重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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