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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2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243号  邮政编码:529600,电子邮箱: ycsw7650245@163.com,电话:0662-7650245)。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和阳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税务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责任落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阳春市国家税务局、阳春市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机构改革期间,结合市税务局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网站管理职责分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职责,积极建设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有领导指挥、有专人负责。

(二)加强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落实保密审查,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过程中,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每个环节。

(三)加强工作体系建设

新机构成立后,研究确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及申请表模板。通过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

(四)加强落实网站整合工作

为积极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新机构挂牌前落实完成网站整合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网站上线准备,确保挂牌当天内外网站成功上线。根据本年重点工作、本地公众需求、税务工作等要求,建立本地特色栏目。安排网站管理员每天进行读网,做好网站日常内容更新与栏目维护工作;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

办公室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针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答复及时、完整、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阳春市税务局主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3条,其中通知公告13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其他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阳春市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阳春市税务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阳春市税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阳春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和范围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2019年,阳春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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