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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3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243号,邮政编码:529600,电子邮箱:ycsw7650245@163.com,电话:0662-76502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阳春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余篇次更新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等人事信息5次,答复局长信箱信件3全年围绕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在各级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或参与新闻报道共141篇次,其中被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62篇次。主动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定期更新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个体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非正常户公告,及时公开处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阳春市税务局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2021,阳春市税务局未收到通过互联网、信函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阳春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日常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更新机构主要职责、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咨询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依法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依托办税服务厅显示屏、自助办税终端、公告栏、宣传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解读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多样的公开渠道,体验阳光政务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及时更新网站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加强与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审查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阳春市税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等情况。阳春市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二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工作监督考核,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着重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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