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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7: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春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243号,邮政编码:529600电子邮箱:ycsw7650245@163.com,电话:0662-765024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春市税务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焦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超过110篇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逾130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2022年全年阳春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定期做好个体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动态更新。同时,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日常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新闻稿件、图片等形式,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统筹协调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强化各分局、各股室公开责任,提升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力。2022年,阳春市税务局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8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阳春市税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透彻;二是信息更新的频率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形式的覆盖面不广、便民性不足。

下一步,阳春市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及时主动更新相关栏目内容;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适应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获取习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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