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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1:13:41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珠海市税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税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3年,通过税务系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件,主要涉及公告公示、工作通知、统计数据等。广泛开展税收新闻宣传工作,推出税助科创等系列主题宣传报道,被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刊发14次,独立撰稿被省级媒体采用8次,报送素材经珠海市税务局采用组稿并由省市级媒体刊发报道16次。以漫画、图文、长图等形式制作新媒体作品7篇次并全部经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转发阅读量超17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以《税务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严格落实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着眼形势任务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密或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珠海市税务局要求开展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税务系统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机构概况、领导简介、政府采购、通知公告、基层动态”等多个栏目,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2023年,税务系统门户网站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加强指导督导,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监测,建立完善纠错反馈机制,督促限期整改优化。加强业务培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回应群众关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网站专栏设置及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动态更新更多内容,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A3栋4楼,邮政编码:519080,电话:0756-634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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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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