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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15: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持续提升主动公开质效以创建新型税费业务综合智能服务厅为依托,打造“税局+社区”共建“十分钟党群税费服务圈”带动形成“实体+云端”相结合的主动公开多元政务矩阵,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更便利、办税缴费更便捷。通过印制宣传单张2000余份、建立税企交流群22个,采取短信提醒、电话沟通、下户辅导等多维渠道,覆盖办税人员2800余人,日均解答问题超过100户次提高征纳互动顺畅程度实现税收辅导宣传“网上连线”与“线下实操”共同联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累计开展103余场税费宣传活动,围绕重大税收政策和社会热点,积极做好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规范公开流转程序,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累计收到3条公众通过“广东税务互动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受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紧扣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实施节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33条。同时加大公开信息和数据审查力度,规范税收数据对外提供工作规程,健全涉税数据“脱敏、脱密、加密”工作流程,加强对敏感税费信息的保护力度,促推数据共享规范有序、安全可控,未发生一起因公开不当引起失泄密导致损害国家安全、利益的问题。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与各大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主阵地,积极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打造金湾特色宣传品牌,今年累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播发、刊发宣传报道53篇(次),制作新媒体作品43篇。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对基层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和政务公开热线人员的培训,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短板不足,比如税费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发布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互动性不够强等问题。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一是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等多种形式,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二是推进办税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更多村居、社区等服务站引入税务自助终端机和“粤智助”服务设备,助力“数字政府+智慧税务”融合发展,实现政府信息“一键可查”、税费政策“一线可询”和自助业务“一站可办”;三是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用好税务“云课堂”、学习兴税平台资源等,推动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狠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三灶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红旗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平沙税务分局。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异,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邮编:519090,电话:0756-6159911)。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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