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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59: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香洲区税务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作用,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利用网站平台公开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的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网站平台下开通网页,以市税务局网站专栏形式外对展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8条。

2.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情况。2021年,香洲区税务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和宣传栏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办税服务厅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社会监督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通过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香洲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完善和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动V-TAX、纳税人学堂的建设和服务提升,着力提高办税厅电话咨询受理质量,促进公开平台中政务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回应关切等功能的有机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加强指导监督。明确办公室为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认真配合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托互联网手段和外部观察等,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有针对性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11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提质提效,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针对上述问题,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推动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及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拱北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393号,邮编519000,电话0756-871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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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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