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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40:26来源:香洲区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香洲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力配合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确保税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香洲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布了122条信息,发布政府采购信息9条。二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香洲区税务局收到2条公众通过“广东税务互动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皆在规定时限内受理、答复。三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香洲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安全。四是持续做好解读回应。紧密围绕最新税费政策热点,配合市税务局综合运用部门解读、媒体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开展专题新闻报道73篇次,制作新媒体作品4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2023年数量)

行政许可

7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2023年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区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整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一些创新,但在内容上还是比较生涩,没有完全达到便于纳税人理解的目的。二是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对特定群体开展的专项政策宣传分类不够细致,没有达到便于纳税人搜索查找的目的。三是政务新媒体、网站运营机制有待完善,传播效果有待加强,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下一步,香洲区税务局将坚决按照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重点开展税费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强化对政策要点的提炼归纳,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的进一步宣传推广。二是突出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进一步优化政策图解内容,解读过程多用朴实易懂的语言,多附通俗案例,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吃透政策。三是着力强化政务新媒体和网站管理,着力加强内容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策宣贯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及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拱北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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