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发区税务局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税务工作“新常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健全组织保障,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有条不紊地开展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有效堵塞征管漏洞。通过税收法治推进基础性工作管理与创新,在税费收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现将本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18年,我局坚决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不收过头税,通过抓好税源调查,掌握税收主动性,加强税源监控,强化风险管理,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法治、创新、服务、共治意识,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建立新型收入管理体系,健全收入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优化征管质量考核,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和征管质量。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全面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着力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税收宣传月期间,在辖内主要商圈设置税宣咨询摊位,现场解答群众办税疑问,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继续完善国地税联 合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举办“百里挑一”税收知识竞赛,结合试题帮助纳税人加深理解政策。
(三)加强风险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力度
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纳税人的办税满意度大幅提高,但与此同时,税收执法风险没有大幅减少,税收风险纳税人数量逐年增加,虚开案件不时出现,亟需提高征管力度,加强风险防控。对此,我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由各科室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对加强风险纳税人管理工作开展讨论并提出具体建议,形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风险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工作意见》,通过建立区局风险纳税人库、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及用量的审核、加强发票后续管理力度、加强对纳税人开票数据及申报数据的监控等措施,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风险纳税人管理,并切实提高各部门的风险防范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作,提升风险应对的效率与处理能力。
(四)深化增值税改革整体平稳运行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策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方案》及工作事项安排表、组织纳税人参加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多渠道转发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解读文件以及开票软件升级操作指南等内容、提前为办税服务厅前台工作人员讲解各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策、5月1日预约纳税人进行开票验证等措施,全力确保改革整体平稳运行,做到辖内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各部门正确执行政策、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助力本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贯彻落实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直以来,我局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2017年底,省级税务机关修订了《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下发了新的《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通过内网邮箱下发至各业务科室供干部们自主学习,并指定政策法规科业务骨干随时答疑。与此同时,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结合使用说明理由附列说明系统,充分向纳税人告知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进一步提升执法满意度。
(六)全面推开三项制度试点
2018年,我局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试点实施方案》(湛开国税发〔2017〕48号)继续全面推开三项制度试点,并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国地税版》的要求,通过统一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区局官方网站以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工作指引国地税版》的规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在“一照一码”后续管理联合服务清查行动中,联合开发区经贸局、工商局、地税局重点清查在工商登记后未到税务局进行信息补录的业户,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清查到位,保障人身安全以及廉政安全。
(七)推广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上线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全市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管理与操作培训班,学习平台人员配置、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系统以及工作辅助支持系统等操作,核实内控平台上已经配置的区局人员名单,为平台上线做好前期准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上线后,我局通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建立区局内控监督平台工作微信群等方式确保各科室联络员熟悉内控平台操作,及时学习相关文件和工作指引。我局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平稳运行,对申报期前提前征收税款、解除非正常户未作处罚、本期税种登记中纳税人纳税期限鉴定错误等执法风险行为进行了监控,有效提示和预防税收执法风险。
(八)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了稳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等重要问题,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科室自行梳理对1994至2018年间发布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对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进行筛选,统一由政策法规科出具初步清理建议并提交局领导审议。
(九)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我局依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流程的意见》,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当即办理限额十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进一步持续推进简化和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对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期办结,不存在逾期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18年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和挑战,主要是:一是一些干部法治理念不强,不擅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二是税收执法的社会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标志着广东税收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也对基层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我局计划于下半年学习市局以及其他县区局的先进经验,从局内税务干部中选取一名已考取律师资格的人员内聘为法律顾问,并从各科室抽取业务骨干,共同组建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团队,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另外,现行《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县区级税务局)》列出的需审核事项共13项,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的审核范围,计划将“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版税务行政审批不予许可决定”列入审核范围。
(二)适时优化票种核定及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继续优化发票审批、核定流程,在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增值税发票全链条智慧防控系统等加大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计划下半年调整发票票种核定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缩减流程提高效率,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多便利。
(三)进一步发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效用
内控平台上线至今平稳运行,其中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系统可以对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办理的各项业务进行实时监控,提出风险预警,并产生过错扣分提示。为了进一步发挥好内控平台的监督作用,提高税务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我局于下半年将组织业务骨干形成专项工作小组,审核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系统推送的执法过错,整理编制常见风险点清册发至局内各科室学习防范,对于确实存在执法过错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启动追责程序,同时注意收集系统尚未监控到的风险点,形成具体监控建议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助力进一步优化内控平台。
(四)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为充分发挥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我局将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督察小组,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根据本年度税收征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计划结合上级税务机关列出的督察内容,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情况、《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情况、代开发票工作情况等方面开展重点督察。
(五)持续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
税收宣传月虽过,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永远在路上。我局将继续通过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及宣传栏、税企微信群、QQ群等渠道大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加派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厅轮值,现场解答纳税人疑问,定期选取典型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不定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纳税人实际需求等措施,继续提高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增加纳税人办税获得感。